安徽省合肥市出臺市、縣(市)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管事權劃分指導意見
為適應食品藥品監管體制改革的需要,充分調動市、縣(市)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,近日,安徽省合肥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出臺了《關于印發合肥市市、縣(市)區兩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事權劃分指導意見的通知》,對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九個縣(市)區局的食品(含食品添加劑)、保健食品、藥品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的監管責任進行明確劃分。
《指導意見》按照食品藥品安全責任體系要求,以屬地管理、分級負責,科學監管、權責統一,統一協調、高效有序為原則,進一步明確了市局與各縣(市)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的職責,特別是對行政審批事項、行政處罰案件的受理、交辦、管轄及提級辦理等進行了明確劃分。通過事權劃分,旨在建立統一權威、職責清晰、高效運作、上下聯動的食品藥品監管工作機制,進一步強化監管職責,提高監管效能。